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适用范围:
1.与企业合作开发、研究及开展“四技”(技术开发、转让、咨询、服务)项目签订的科技合同(一般简称横向项目);
2.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、社联、科协、各类学会等委托学校承担的各类项目资助经费合同(一般简称委托项目);
3.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纵向项目合作协议;
4.项目经费使用中涉及金额3万元以上的经济行为,订立的经济合同。
符合以上四种情况,填写附件表格履行签字手续,到科研楼219盖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