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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教师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需在科研处报备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5-06-10作者: 浏览量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校内教师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非科研处组织的各类科研项目,需在申报科研项目前科研处备案申报材料,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,方可执行未经科研处备案,不予认可。

特此通知。


科研处

2025610